信息來源: 廣東建設信息網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14 瀏覽:2046
據了解,本次檢查的范圍是在順德區內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室內裝修工程和水電管道安裝工程,重點檢查建筑工人宿舍、廚房、倉庫、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場所。
順德區建設局要求,除健全相關消防制度外,現場消防安全設施也必須到位。所有超過30米的建筑施工現場除了設有滅火器械以外,還必須配備好自救水源。木工間、機具間、油漆間等區域每25平方米應設1個滅火器,宿舍、倉庫等區域每100平方米設2個滅火器。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大型臨時設施,除備有消防專用的太平桶外,同時必須設有積水池、黃沙池等設施,并且周圍不得堆放物料。
據悉,本次檢查將按照“先期自查自糾,后期督促整改”的原則,從12月7日至23日由各施工單位自查自糾為主;12月24日到29日,檢查組將到各工地現場,對照第一階段企業自查自糾資料進行逐項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隱患以及在第一階段發現隱患的整改情況。
順德區建設局強調,對第二階段檢查時施工現場仍存在消防隱患,以及不落實自查自糾工作,拒不整改火災隱患,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將嚴格按照《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對違規企業和責任人員執行扣分。對檢查中存在嚴重問題或不落實自查自糾工作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將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