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安徽商報 信息提供日期:2007-11-27 瀏覽:1302
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欠薪行為的建筑業違規企業,該《通知》規定:對發生6人以上群體性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的企業,將在市建委網站進行曝光。凡屬在建工程項目,予以限期整改直至采取停工整頓處理,并定期向建委、勞動、招投標管理、工商和人民銀行進行通報。
此外,對在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3起以上農民工工資投訴的建筑企業,建筑企業負責人必須在維權中心窗口“蹲點”值班,專門負責受理、處理本企業農民工工資投訴問題,并實行專人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