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海峽都市報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6 瀏覽:1895
據了解,福州將對違法建設實行零賠償,對已發生的違法建設要全面調查摸底,分門別類地理清。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擬用45天分三個階段整頓違法建設:10月25日至11月5日為調查摸底階段,11月7日至11月15日為履行行政程序階段;11月16日至12月10日為組織強制拆除階段。其中國慶期間搶建的違法建設要在本月底前強制拆除。
閩江兩岸防洪堤管理范圍內的建筑物、吹砂造地、垃圾堆積地等未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都是必須依法取締的對象。水利部門將從現在起至11月底,加強對閩江南港河道違法采砂的打擊工作,10月底前至少還要組織3次大規模的聯合執法。
在濕地保護方面,市政府將組織聯合執法隊進行拉網式巡查,對在濕地上非法進行項目建設的,特別是對亂挖亂采河砂、破壞濕地的行為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予以打擊,并責令限期恢復濕地的生態功能。
據悉,從本月起至明年上半年,福州市政府還將組織開展閩江下游流域河道、防洪設施、岸線、濕地、生態保護聯合執法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