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7-09-26 瀏覽:2334
《通知》要求,各地針對建筑施工企業跨地區施工、流動性大等特點,采用多種方式方便企業繳費參保,切實做好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費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列入規費項目,單獨設項,專款專用,由建筑施工企業或建筑勞務企業負責繳交。可以逐月繳費參加工傷保險,也可按工程項目一次性繳費參加工傷保險。以工程項目一次性繳費形式參保的,按稅前工程造價的0.06%計取。建立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報備制度,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作業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依法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定期交流、及時研究新問題,共同做好維護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