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7-07-12 瀏覽:2352
(一)按照“成熟一部分,開工一部分,介入一部分”的原則,對3號線工程中滿足下列條件的部分,深圳市建設局提前介入質量和安全監督,即:(1)具備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及規劃局認可的施工圖紙;(2)施工區域內的拆遷工程已完成;(3)施工合同已簽訂;(4)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已具備;(5)建設單位應承諾及時補交有關資料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對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不得擅自開工。深圳市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部門將按上述要求審查開工條件,加強監督,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令整改,對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改。
(二)駐政務大廳重大項目窗口開足綠色通道,對符合法定施工許可條件的標段,立即為其補辦施工許可手續。即:按照已推出的“八項舉措”的要求,實行專人跟蹤、專人催辦并第一時間優先即到即辦;對提交的報建資料,根據最新調整的《重大投資項目服務指南》,按必備、補充和追加3種類型予以申報,并在政策允許范圍內適當靈活處理。
(三)與市各有關部門充分協調配合,齊心協力,特事特辦,尤其是拆遷部門和施工圖審查部門配合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鐵3號線在不具備法定開工條件時施工的法律風險和工程風險。
目前,深圳市建設局正著力研究地鐵2號線各工程的提前介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