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建筑時報 信息提供日期:2018-04-27 瀏覽:1946
2017年7月22日,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中交集團南方總部基地B區項目發生建筑工地塔吊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傷。近日,廣州“722”塔吊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布。死亡的7人中有1名頂升技術指導、1名塔吊司機、5名安拆工。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47.73萬元。
整份報告兩萬多字,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事故經過及應急救援處置情況、事故原因、塔吊頂升作業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對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意見、事故主要教訓等部分。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塔吊本身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違規飲酒后作業,最終導致內塔身滑落,塔臂發生翻轉解體,塔吊傾覆坍塌。經事故調查組現場勘查、計算分析,排除了人為破壞、氣象、地基沉降、塔身基礎、結構及其連接失效、非原制造廠主體構件、外部沖擊荷載、頂升油缸失效等因素引起事故發生的可能。
事后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隨后53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其中,檢察機關目前已批準對5名涉嫌犯罪的企業人員和2名政府監管人員實施逮捕。此外,擬對9名企業人員和17名政府監管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誡勉談話、書面檢查等處分,對15名企業人員建議由企業根據內部管理規定處理。
事故調查組還建議對3家事故企業和7名企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建議責成5家事故相關企業分別做出深刻檢查等其他處理。
參考:央廣網、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