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31 瀏覽:3839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嚴格落實實名制分賬制和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補充通知
深建設〔2018〕43號
前海管理局,各區住房建設局、大鵬新區城建局,市質監站、市市政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勞務等相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國家、省、市關于落實實名制、分賬制和安全教育培訓的工作部署,切實落實生產經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從源頭預防和遏制建設施工安全事故和欠薪事件的發生,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深建規〔2018〕7號)》(見附件3)等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有關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兩制”及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全面規范工程建設領域開展勞務工實名制和分帳制管理(以下簡稱“兩制”)工作的通知(深建設〔2018〕18號)》(見附件4)要求,2018年4月20日前,各建設工程項目應開展自查,切實將“兩制”工作嚴格落地并規范開展,并將相關數據按要求上傳至深圳市建筑業實名制和分賬制管理平臺(網址http://shiming.thit.com.cn/,簡稱“平臺”)。《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試行建筑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數字化教材強化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的通知(深建設〔2018〕34號)》(見附件5)要求,從2018年7月20日起,在建項目各單位應組織、動員全體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通過“平臺”的“數字化教育培訓”模塊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9月30日前項目所有從業人員須完成《上崗前通用安全常識》的教育培訓和考試,各工種從業人員須完成《各工種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訓和考試。
但從目前全市實施情況來看,部分企業仍未按規定時限落實相關要求,部分企業上傳數據造假,部分企業還處于觀望狀態,部分單位督促落實力度不足。我局特再次重申:各單位、各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兩制”工作,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在“平臺”的注冊、對接、實時上傳數據等工作;項目從業人員必須在2018年10月1日前,在“平臺”完成培訓及考試,實現“人人必訓,人人過關”。
二、健全通報約談督辦機制
從即日起,我局每周將依據“平臺”檢查全市各區、各項目上傳數據情況,對工作落實情況予以排名通報,對工作不落實的企業和項目在我局官網和平臺予以曝光(附件1、2)。建立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約談機制,對工作不落實的企業,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及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按監管權限,及時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并做好約談記錄。我局對排名后三名的區建設主管部門將下發《督辦通知書》,并派員前往檢查、督辦。
三、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理力度
(一)“兩制”方面
對2018年9月15日后未按要求開展“兩制”工作或者在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以我局依據“平臺”對接上傳數據的認定為準),我局將梳理相關項目和企業名單抄送市、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機構應及時對名單所列項目進行檢查及執法。對未落實實名制管理的項目,市、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場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期滿(7天)仍未達到要求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下發黃牌警示。我局并將按《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深建規〔2018〕7號)相關規定,移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處罰。對未落實分賬制管理的項目,市、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場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二)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方面
從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平臺”實名錄入信息、未完成學習、未通過考核的作業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從事相關工種工作。市、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現場檢查,對于使用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經抽查考試不合格人員的企業,應當場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期滿(7天)仍未達到要求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嚴厲懲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若干措施》(簡稱“鐵十條”)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三)整改復工
企業完成整改后申請復工的,應按報建層級及時上傳整改資料及數據至市、區質量安全監管系統(或執法系統),經市、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按監管權限核查后,予以復工。
四、工作要求
各建設、施工、監理、勞務等相關單位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指派專人專職負責,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實名制、分賬制和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做到真接、真用、真管、真學、真考、真會,并建立健全相關資料和臺賬以備檢查。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及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將本通知傳達至各在建項目,逐一核實工程項目相關工作落實情況,通過督查巡檢、層級考核、警示約談、行政處罰、信用懲戒等綜合監管手段,督促企業扎實落實實名制、分賬制和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構建項目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夯實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基礎。市、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于每月5日前,將當月發放《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及復工情況報送我局勘察設計與建筑業發展處。
附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8年8月30日
(聯系人:齊小松,電話:15007552404,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