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06 瀏覽:2335
深建協字〔2018〕第040號
關于印發《深圳建筑業協會秘書處財務報銷制度》(試行)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深圳建筑業協會秘書處財務報銷制度》(試行)經七屆四次理事會表決通過,現予印發。
此通知
深圳建筑業協會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深圳建筑業協會秘書處財務報銷制度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現金管理,規范協會財務經費報銷、款項支付行為,切實防范涉稅風險,維護協會合法權益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協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經費報銷審批
第二條 經費報銷審批包含原始憑證(即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類,下同)的收集粘貼、費用報銷單的填列審批、付款審批單的填列審批和報銷時限要求。
第三條 原始憑證的收集粘貼。
(一)原始憑證的收集:
(1)協會秘書處票據抬頭必須規范填寫深圳建筑業協會全稱,內容真實完整,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字跡清晰、不得壓線、錯格,不能有污損。
(2)培訓中心為協會下屬獨立法人單位,取得票據需規范填寫深圳建筑業協會培訓中心。
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報銷時需同步提供附加資料:
1、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款項的票據報銷時需提供相關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或辦公設備采購單價3000元以上的,需同時提供采購審批單;
3、涉及大額辦公用品費用及勞保費支出的,需取得采購清單;
4、涉及會務費支出的,需提供會議通知或會議紀要。
(二)原始憑證的粘貼:正確使用報銷附件粘貼紙,特別是多張停車費、過路費、餐費等報銷情況下,需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粘貼;取得增值稅專票的,只需要粘貼記賬聯,抵扣聯無需粘貼,報銷時單獨交付財務人員即可。
第四條 費用報銷單的填列審批。
(一) 費用報銷單使用范圍:
1、員工日常自報自領費用;
2、其他費用。
(二)費用報銷單的填列要求:
1、統一使用黑色水筆或鋼筆填列,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列,不得涂改;
2、注明年月日,審批后應及時到財務部報銷,原則上超過15天(從報銷單上填列的年月日起)的費用報銷單將不得報銷,必須重新填列、重新審批后到財務報銷;
3、要嚴格區分款項用途,分清金額分別列示;
4、附件張數必須與所提供的原始憑證張數保持一致;
5、正確填列大小寫金額,書寫規范;
6、報銷部門、報銷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人、業務分管領導、秘書長、會長審批為必填項(至少四項)。
報銷部門需按如下規范填寫:綜合辦公室、工程技術部、市場發展部、財務部、培訓中心、《深圳建筑業》編輯委員會、職業技能鑒定所、建筑勞務分會、建筑施工機械管理與租賃分會、建筑施工注冊建造師分會、建筑安全分會、綠色施工分會、BIM專業分會、總工程師委員會、技術促進委員會。
(三)費用審批權限:
秘書長可以審批人民幣壹萬元(含壹萬元)以內的金額,超過壹萬元的費用均須會長審批。
第五條 付款審批單的填列審批。
(一)付款審批單使用范圍:
主要用于涉外單位的銀行匯款、專家費的支付、培訓退費以及特別款項的支付。
(二)付款審批單的填列要求:
1、按付款審批單欄目相應填列;
2、收款單位必須為對方單位全稱,不得使用簡稱,必須寫明對方單位的銀行賬戶和開戶行;
3、付款原因欄一定要清楚描述款項用途、付款原因及大小寫金額;
4、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人、業務分管領導、秘書長、會長要在相應欄目用全名簽字,不能只簽姓氏,并注明審批日期。
5、專家費的支付除需填寫付款審批單外,還需附專家費用列表、由專家本人簽名的專家簽到表或專家授課表。
(三)付款審批權限:
秘書長可以審批人民幣壹萬元(含壹萬元)以內的金額,超過壹萬元的費用均須會長審批。
第六條 報銷時限要求。
報銷時限原則上為取得票據時即可報銷,除特殊原因外,本月業務本月報銷。
1、涉及日期的票據,報銷時限不得超過2個月(從開票之日起);
2、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報銷,原則上不得超過15天(從開票之日起),報銷時需同時提供發票聯和抵扣聯原件(抵扣聯不用粘貼);
3、除特殊情況外,汽車票及飛機票原則上不得跨年度報銷。
第七條 會計、出納負責審核并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費用(付款)審批單。
第三章 經費報銷支付方式
第八條 費用報銷支付方式包含現金支付和轉賬支付。
第九條 現金支付。
現金支付范圍:
1、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員工備用金;
3、出差人員差旅費及出差補助;
4、個人勞務報酬;
5、采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
6、因對外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銀行結算不便、業務急需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大額現金的(3000元以上),由使用部門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負責人及秘書長同意后,準予支付現金。
7、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轉賬支付。
(一) 轉賬支票支付的金額起點為1000元。
(二) 轉賬支票支付時必須寫清票面各要素,不得出具空白支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深圳建筑業協會秘書處及和培訓中心。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深圳建筑業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