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8-06-21 瀏覽:3304
關于申報福田區2018年第一批
產業人才住房的通知
各有關會員單位:
今年5月底,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印發了《關于印發<福田區2018年第一批產業人才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深福建發〔2018〕49號),方案中將建筑業企業也納入了產業人才住房配租的范圍。具體如下:
一、認定分類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具有總承包施工一級以上(含)且具有五個以上(含)專業承包施工一級的綜合企業;
2、具有裝飾裝修一級(含)且兩個以上(含)設計甲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
3、進駐在福田15年以上(含)且在轄區建設中獲得過國家級獎勵(如魯班獎、市政金杯獎、詹天佑獎等)工程的建筑業企業。
二、申報資格條件(須同時具備)
1、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均在福田;
2、建筑業企業在福田區2017年度納稅達300萬元以上(含);
3、申請之日前兩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較大信訪維穩事件(以區住建局最終認定為準)。
本次配租以在福田區2017年納稅高低為排序依據。
三、申報材料
建筑業企業如下: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區產業人才租賃住房申請表 |
打印(蓋章) |
2 |
承諾書(承諾自受人才住房政策支持之日起,5年內注冊地或登記地不遷離福田) |
打印(蓋章) |
3 |
申報企業證照(含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
驗原件交復印件(蓋章) |
4 |
2017年度的國、地稅納稅證明 |
打印(蓋章) |
5 |
企業信用信息資料 |
深圳信用網打印 |
6 |
企業資質等證明材料 |
驗原件交復印件(蓋章) |
請符合上述標準及申報條件的會員單位,于2018年6月23日前申報(詳情請瀏覽福田區住建局網站)。
深圳建筑業協會秘書處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